close

  法制網網北京1月3日訊 記者李松 大學教師張某非法侵入某公司計算機信息系統獲取重要文件,被一支票貼現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後其不服判決上訴。記者今天從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該院日前終審維持了原判。
  據瞭解,張某是北京市某高校一名從事與計算機信息系統研發相關的教師,2013年7月,他以商業合作為由取得某公司的會議簽到系統測試賬號後,利用木馬程序侵入該公司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服務器,竊取其會議管理系統的源代碼等重要文件,其中包含2800多條客戶公司經銷商所獲得的邀請碼等身份認證信息及詳細個人資料。後該公司報案,張房屋二胎某隨即被捕。
  一審法院考慮各種情節後,對其從輕處罰,判處了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罰金人民幣5千元。後張某某不服一審判決,網路行銷向三中院提出上訴。
  三中院經審理後借錢認為,張某某作為專業人員,對計算機信息系統應較普通人有更深入的認識,更應當知曉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的危害性,應充分瞭解相關規則、政策及法律,並作出正確的選擇。但張某某忽略謹慎義務而作出法律禁止的行為,採用技術手段侵入被害公司服務器,將包含有2800多條身份認證信息的文件一併打包下載,放任了犯罪結果的發生。綜上,張某某理應接受刑罰處罰,一審法院判決正確,應予維持。據此,三中院作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教師變“黑客”竊取重要信息獲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w78twmsx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